证券代码:835567 证券简称:泰维能源 主办券商:开源证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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泰维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关于认定核心员工的公告
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。
一、核心员工认定情况
公司认定张云凤、闫文卿、李鑫、昝婷、刘娟等5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。
认定程序如下:
(一)公司于2023年2月13日,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《关于提名核心员工》议案。
(二)公司于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2月22日向全体员工公示并征求意见。截至公示期满,全体员工均未对提名上述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提出异议。
(三)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,召开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《关于提名核心员工》议案;同日,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《关于提名核心员工》议案,对公司董事会提名核心员工事项进行了核查,并发表了核查意见。
(四)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,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《关于提名核心员工》议案,同意认定张云凤、闫文卿、李鑫、昝婷、刘娟等5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。
二、备查文件
(一)《泰维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》;(二)《泰维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》;(三)《泰维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》;(四)《泰维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》。
泰维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董事会
2023年3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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